以精准容错纠错促干部敢为
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明确指出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激励干部开拓进取、干事创业。精准推进容错纠错,能够促进干部敢为敢干,能够引导干部敢于以改革发展、探索创新的姿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。
当前,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,面对的矛盾更多、阻力更大,很多工作无经验可循、无先例可依,必须聚焦“敢”字、突出“敢”字,让干部敢为、地方敢闯、企业敢干、群众敢首创。然而,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干部“怕”字当头,不敢想、不敢说、不敢干,谋划思路瞻前顾后,发表意见含含糊糊,工作开展畏首畏尾。比如,有的怕招致非议、树大招风,不敢高点定位、高标谋划;有的怕引火烧身、矛头指向自己,不敢表态、不敢发声;有的怕直面矛盾、碰触利益,不敢强力推动、全力攻坚。归根结底,“怕”字背后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怕因出错而挨批评、受处分、丢“乌纱帽”。
洗碗就有可能摔碗,做事就有可能做错事。如果一出问题,就求全责备、诿过于人,容易催生“多做多错、不做不错”的不良风气。如果稍有差错,就不加界定、给予处分,容易极大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。关键在于精准把握容错纠错,既要厘清“有意而为”还是“无心之失”、 “缺乏经验”还是“明知故犯”等边界情形,也要精准把握好执纪问责与容错免责之间的关系,同时还要兼顾性质程度、程序方式、后果影响等各方面要素,全面消除干部“一‘错’否决、谈‘错’色变”后顾之忧,给敢闯敢干、敢想敢试的干部吃下“定心丸”,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、轻装上阵、积极干事创业。
容错纠错贵在精准。要精准宣传容错纠错政策规定,结合政策解读、案例剖析、警示教育等举措,聚焦重大项目建设、保障改善民生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,科学研判风险隐患,提升干部对宏观政策和现实情况的理解和把握程度。要精准界定容错纠错界限,深入分析问题性质、主观动机、工作依据等原则性问题,准确区分先行先试与有禁不止、出于公心与假公济私、民主决策与个人独断等重点情形,谨防干部问责泛化、简单化。要精准开展容错工作,对于符合容错条件的干部予以免责、减责、从轻处分,定期开展回访教育,及时关注思想动态,谨慎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重新使用工作。要精准开展纠错整改,对于明知故犯、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、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调查处理,要求限期整改,最大程度挽回损失,坚决杜绝拿容错当借口、搞纪律松绑,以此倒逼干部在合理框架内敢为争先、干事创业。(周炳坤)